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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卡点管控要求

2022-05-01

根据港区防控办和高速公路保畅通专班的最新卡点管控要求,自5月1日起,卡点管控标准调整如下:

一、货车查验 1.通行证只认《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》、宁波舟山港《海港集团防疫通行证》和上海上港集团《上港集团防疫通行证》三种,有次三类通行证的,现场对司乘人员测体温、扫嘉行码、查验健康码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符合要求的,且车辆、起止地等与《通行证》登记信息一致的,直接放行;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要求的,转金家园卡点下或者劝返。 2.无上述通行证的车辆,按照《市防控办25号工作提示》,即原办法执行。

二、小型普通客车查验 按照《港区防疫工作提示(第35期)》相关防控要求,即原办法执行。具体为:嘉兴市外人员有“平和码”,且符合嘉行码、健康码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,直接放行;核酸检测报告超过48小时的,转金家园卡点下。无“平和码”的,指导现场申请或者劝返。嘉兴市内人员,符合嘉行码、健康码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的,直接放行;核酸检测报告超过48小时的,转金家园卡点下。

三、异常码处置 按照 《港区道路卡口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流程》执行。

四、其他情形及时联系带班领导,同时在车道上和海盐工作人员多沟通对接,互相协助、提醒,做好自我防护。